yumei(好居网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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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居网】昨天,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就《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向公众征询意见。这份条例给业主大会撑腰,对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了具体的监管要求,也明确要治一治拒缴物业费的“老赖”。
不缴物业费将计入个人信用档案
该条例对物业费收缴问题给出了明确说法:业主应当遵守管理规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业主不得以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未达约定标准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用。业主有欠交物业服务费用等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等行为,经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确认的,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条例特别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干扰业主自治活动。未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就共同管理事项向业主征求意见。出现下列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当事人,并保留证据,向公安机关举报。(一)毁坏业主自治活动公告公示的设施、资料的;(二)毁坏业主自治活动议事场所及设施的;(三)破坏业主自治活动议事秩序的其他情形。
物业可收装修保证金专户储存
装修问题也是邻里纠纷、业主和物业矛盾的一大导火索,这次的条例提出了装饰装修的管理规则。条例明确,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在住宅室内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收取一定数额的装饰装修保证金。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装饰装修注意事项,避免因业主、物业使用人私接乱改等违规装修造成公共部位损坏。该条例要求, 装饰装修保证金由物业服务企业收缴,专户储存。
开发商设定车位租期不能超3年
征求意见稿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车位、车库的情况。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不得单方面设定3年以上的租赁期限。
紧急申请维修资金将有“绿色通道”
征求意见稿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绿色通道相关制度,方便快捷地处理应急维修事项。绿色通道制度管理办法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据了解,在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前的讨论中,曾经有“申请批复周期在15个工作日内”的提法,以确保速度。但是这引起了业内人士的争议。有专家认为,即使按照再简单的流程,15天也不够,“特事特办”很容易被一些人钻空子,造成维修资金的去向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