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出台个人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A_zhangshuxian A_zhangshuxian(好居网用户) 3681天前 / 阅读 :

近日,乐清市出台了《关于落实个人购房财政补贴的实施细则》,就个人购房财政补贴的补贴对象、办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范。

【好居网】近日,乐清市出台了《关于落实个人购房财政补贴的实施细则》,就个人购房财政补贴的补贴对象、办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范。

个人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12月20日期间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享受购房补助政策;个人新购商品住房或者已购商品住房,并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12月20日期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注的“登记时间”和契证上标注的时间均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享受购房补助政策;购买别墅和联排式住宅(不包括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单间式住宅)不享受购房补助政策。

4月30日,乐清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实行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自该《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20日止,对个人在乐清范围内新购商品住房或者已购商品住房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手续的,或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的,按照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给予0.6%补助,补助资金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时给予兑现。

该政策出台后,引起了不少购房者的关注,特别是近期正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者,对自己能不能享受到该补贴非常关心。此次,个人购房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补助对象。

距离《意见》出台已经有20天了,为何实施细则现在才正式出台呢?市住建局相关人员介绍,因为乐清是温州各县市中最先出台购房补贴政策的,补贴款由哪个部门发放,在哪个环节发放等都还没有可以参照的范本,补贴发放流程也要重新搭建,因此比政策出台有一定的滞后性。

那么,对于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者,该如何领取购房补贴呢?据介绍,对于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可凭房屋所有权证、契证、购房人身份证及个人购房财政补贴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还需提供《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各镇街住建部门发证窗口填写申请购房补贴表。为了减少购房者来回奔波,购房补贴将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给购房者,住建部门将在收到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市民林先生在市区翡翠湾购买了一套300多万元的房子,正准备办理房产证。“本来月初就去办理的,刚好赶上这一房产新政出台,因为补助细则没出来,就一直在等。”陈先生说,根据补助比例,能获得1.8万余元的补贴,还是挺惊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