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_zhangshuxian(好居网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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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乐清市喜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称号,获得了2017年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入场券”。
近年来,乐清积极开展各类城市创建活动,通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先后荣获浙江省文明城市、浙江省卫生城市、浙江省双拥模范城、浙江省森林城市、全国先进文化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去年10月13日,中央文明办在江苏张家港召开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场会,兴起了新时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热潮,乐清与全省11个县(市)一起参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六城联创”的整体部署,我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计划为:今明两年为攻坚之年,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开展创建工作,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平台,主攻薄弱环节,全力解决文明城市各类疑难杂症,力争重点推进、全面达标;2017年争取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并申报迎检。当前,“人人讲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氛围正逐渐形成。
“责任重大,贵在行动。作为提名城市,虽积累了一定基础,但还有较大差距,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对于乐清下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委书记林晓峰要求,要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创造精神财富,既“富口袋”,又“富脑袋”。要重在建设,创新发展。建设共同的理想信念,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风尚,建设人们的精神家园。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发动群众,确保创成。三年计划,分年实施,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为了群众,惠及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