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夫(好居网用户) 4260天前 / 阅读 :
近日,市民徐先生反映,自己去年在喜盈门建材市场德国欧家地板看中一款地板,并交纳400元订金,徐先生称,由于一些原因,现在他不想购买预付订金的地板,要求商家退还订金,不过商家却不给退,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对于徐先生的投诉,德国欧家地板工作人员解释称,商家当初收取徐先生的订金后曾多次致电给徐先生,要求上门量房屋地板面积,以便进货。但徐先生一直以没时间为由推托,后因也有其他顾客定制此款地板,店方考虑到徐先生也预定了,便多进了56平米的地板,以便货物的供应需求。可没想到,不久后便接到徐先生电话,表示其家中已改铺其他地板,要求退回订金。
北京大成(南昌)律师所律师分析认为,徐先生当初支付给经销商的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在商家没有履行付货期限前,消费者提出退货,经销商如有损失,并拿出了确切证据,商家有理由扣除这部分损失后,将剩余的订金退给消费者。但如果商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商家有损失,则应全额为消费者退还订金。
江西省消协投诉部工作人员表示,言字旁的“订”实际上对买卖双方都是不利的。市民在支付“定金”时,最好选择宝盖头的“定”。按照《担保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只有宝盖头的“定”才是起到担保的作用,交纳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商品总金额的20%,一旦交纳定金方出现违约行为,交纳的定金不能退还;若是收定金方违约,此方需双倍赔偿。
言字旁的“订”,消费者与经销商应遵照合同法规定,以诚信为原则,买卖双方都不得随意反悔。若出现纠纷,损失方在提供损失证明的情况下,可要求对方赔偿。若损失方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则需将全额订金退还。